早上醒来一阵,恍惚间忽然想不起来自己在哪.
然后第一个念头倒不是睁开眼睛看看自己在哪,而是觉得好像有点意思.
有趣的地方在于,自己知道如何去解决/确定自己在哪,但又确实回想不到任何相关的内容.
也就是说逻辑思考/推理能力还是正常工作的,只是记忆相关的部分失效了.
当然也不能说完全失效,至少描述性的"语言"/构述能力还是在的,知道"在哪里","什么城市"之类的概念.
只是具体的位置信息,或者说相关的时间地点上下文缺失而已.
有点类似服务器集群的前后端缓存忽然挂掉时候的样子.
取不到任何信息.
这种感觉就像其实你并不拥有"回想"这种能力,因为你其实不知道如何去激活.
就像做梦虽然有时候能意识到自己在做梦,却无法有意识地终止这个梦境,也没办法操控梦境里事件的发展.
某种程度上来说,这时候的"主意识"可能更像是一个分布式系统下的一个轻量master节点,其余功能实际上是function在其他节点上的.
这时候的主意识也只能通过有限的public api去RPC这些remote node.
所以,一旦某些RPC路径失效或者reboot晚了或者延迟高了,那么就有可能出现这种奇怪的感觉.
那么换个角度来说,只要能向这些remote node发送合法的RPC的话,那么原则上来说就是一种人格植入.
至少,从机制或者说从initiator的角度来看的话,就不属于原来生理构成上的"自己"的"自主意愿".
随之而来的问题就在于,如何区别这种不同动机的"人格"驱动因素.
或者以稍微现实点的描述来说的话,如何区别精神分裂里的不同人格,或者说界限在哪里.
或者更进一步地,如何定义一个人格.
如果说以一些行为准则/价值观/底线来限定的话,其实有些牵强.
毕竟,这个对于个人来说并不是固定不变的.
而且有些东西也并不是不能逾越的.
很难说以某种概率的所为或者不所为就能限定一个人,使之区别于另一个人.
像"性情大变"这种通俗现象来说,人多数还是根据外表的认知来确认一个人,以及区别于他人的.
这也就是为什么通常双胞胎有些难以辨认.
而在熟悉之后,又有可能区别出来.
能区别的原因在于行为模式例如一些小动作之类的存在差异.
而如果做个control experiment,让一组人认为双胞胎只有一个人的话,估计可能就区别不开.
或者认为存在双重人格.
如果行为模式上区别不大的话,可能就只是认为性格起伏不定而已.
所以,原则上来说,人区别个体不同的主要依据应该还是外在,辅助的是行为模式的概率性检验.
在有限接触的情况下,可供鉴别的行为模式可能并不多.
换句话说,就是在有限的情况下,一个人可能做的选项组合可能并不多.
所以存在着一种在有限假定下,将人就行划分的方式.
一个典型的例子就是星座.
虽然说这东西有过多牵强的地方.
但是,从思路上来说,也并不是完全地没有借鉴的地方.
毕竟同一个时间段出生的人,在季节以及后续生长上会遇到较多的公共共同点/事件,这个对性格和行为方式的影响也不能说是没有.
尤其如果考虑农业社会,按照季节耕作带来的家庭作息规律变化,理论上也不是完全说不通.
当然,这也并不是说星座本身就是科学的.
只是至少是存在一种可解释的思路来阐述它.
就像MBTI职业测试,也不过是基于一些行为准则做分布概率划分的方式而已.
在多数倾向性比较明确的情况下,自然概率描述的匹配度会较高.
像个人这种倾向性不太明确的,就时而INTJ时而INTP.
算是个边缘案例.
所以,如果以行为模式来做人格限定/划分的话,其实存在一个度的问题.
如果粒度太粗,那么区别性就不大.
如果太细,那么分布自然会稀疏很多.
虽然可能被命中的会比较准确,但是没命中的可能就存在某些人格点上的摇摆和游移.
尤其所谓的类似"阴晴不定"这种描述.
就是在模式选择上存在比较多的不明确/边缘case的情况.
那么,既然生理和行为上都无法确切地区分一个"人"的话,如何才能够区分呢?
或者说,有可能区分么?
考虑,如果无法区分会如何.
假设某种大脑手术,或者更进一步地存在着某种人工辅助器官就行决策支持.
以及存在完整的人体器官替换/移植技术.
或者考虑下Ghost In The Shell的相关设定.
尤其是其中的义体和虚假记忆的概念.
将两者结合的话,是可以构建出现有体系下对"一个人"的完整"克隆"的.
而这种克隆跟生理/细胞意义上的克隆有着完全不同的区别.
它更接近于一个完整的人的复制.
那么这时候应该怎么定义这个第二个人呢?
如果再考虑像tachikoma这种,给予义体的话,又如何定义呢?
从某种层面上来说,能接受的区别定义是"独立的思考单元".
也就是即使两个人有着完全的行为模式,但是如果彼此独立做决策的话,那么就应该是认为是单独的"人格".
而想浅层的类似tachikoma这种形式的,就应该认为整体作为一个人格看待.
也就是类似现在对于大脑的定义,各个functional component如果存在协作关系的话,那么就应该认为是一个整体.
但问题也只不过变为了如何定义"协作"这个概念罢了.
比如,Google Search能作为"一个人格"看待么.
基本的frontend,indexer,online/offline/realtime ranker,storage,aggregator.
然后aggregator可能又对接了其他一些第三方服务,最基本的至少有click log的一部分供离线分析,然后ad network的东西.
ad network又至少对应了3th party的数据,然后这里就是对外的API协作.
然后类推下来就是整个internet都是在这个"协作"的框架下.
如果再考虑人的参与提供的行为/数据,然后人跟外界的各种交互,那么整个已知世界本身就存在一种协作关系.
所以,以协作来划分范围的话,也不是那么地经得起推敲.
就算退回到人本身.
做一个事情的决策的时候,除了自己所思所想,多多少少也收到外界的一些影响.
有些是以劝告/指导的形式,有些则是无形的social sphere.
所以这个区分的界限可能是一个更弹性的存在.
视区分的具体目的而适应的衡量标准.
就像你要问某段代码里的某个变量是什么类型一样.
这个只能在具体的上下文环境里才有可能区别地清楚.
即使是强类型语言,只要存在继承这类composite的问题,也多多少少说不清.
毕竟,运行时本身就是动态的东西.
语言侧面做些静态化,只是为了方便逻辑描述和组织.
虽然有Rust这种古怪语言存在,妄图用ownership把这feature当bug解决.
然后又创造了borrowing,把自己的错当作没发生地弥补回来.
所以,某种程度上来说,道家的一些思路还是挺有实际价值的.
比如it depends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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